一、项目名称: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美术楼北楼空调线路铺设工程
二、采购人名称: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托后勤管理处代理招标)
三、采购方式:遴选/比选
四、废标原因及法律依据: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合同签订前,经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及建设单位多方共同进行现场实地勘测与复核,基于客观、充分的现场实际情况,确认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主要材料(电缆、电线等核心物资)的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发生实质性变动。此情形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规定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法定废标条件。
鉴于原招标文件所依据的技术要求和采购基础已发生根本性改变,为确保采购需求的准确实现及招标程序的公平公正,经审慎研究,现决定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就本次废标事宜,采购人已与评审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金森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表示理解同意。原评审结果及推荐的候选人均因采购基础变化而自然失效。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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