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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3辆120kn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 2024-02-29

公开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 3

120KN 牵引车采

牵引车采

购项目

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签订合同。本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

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4-02-046

1.2 项目内容: 3 120KN 牵引车采购项目

1.3 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厂区内)

1.4 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 供货质保期: 24 个月

1.6 (施工 /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交货。

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

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

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

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

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

7 )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情况简介;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3 );

5 )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1 份;

6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021-2023 );

7 ISO 9001/14001/45001 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

8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 )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 )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 )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 )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

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 )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 5 )。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 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

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

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

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

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 2024

03

06

17:00 之前停止报名

之前停止报名

址:

址:中交供应链线上

中交供应链线上

人:

人:赵春雷

赵春雷(招标中心)

(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

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

话:

021-31192878

传真:

传真: 021-58392698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邮箱报名 ( 含电子

含电子

版预审资料

版预审资料 ) 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B

315 室(

室(赵春雷

赵春雷收)。

收)。

3.6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4. 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最低价格法

5.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

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

本费。

2 )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

标。

3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

7. 其它注意事项:

其它注意事项:

7.1 开标时需确认投标方是否到过现场勘探,必须有业主代表签名现场勘探确认表,否则投标标书视为无效。

7.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3 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 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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