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6-610161-04-05-617016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高新区创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高新区创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29.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区域,东临永安渠、西临经二十二路、北临纬三十六路、南临空地;
2.3 项目投资总额:4800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03506cIBvV0eUm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地上商业、地下商业及车库、项目全范围的室外管网、景观工程、供电工程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降水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BIM、试运行及保修等全部内容,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247314.18平方米。招标概算约为320000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1.3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 标段名称:永安滨荟中心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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