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工贸【2021】7号、略发改工贸【2021】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同心村谭家院;
2.2工程规模:(一)4#标椎化生产厂房:占地2022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7880平方米;(二)5#标准化生产厂房:占地1852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7540平方;(三)6#标准化生产厂房:占地4397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四)护坡工程、亮化工程等。
2.3项目投资总额:8043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2735410owv61egp001;标段类型: EPC;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本标段为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需同时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人员。
3.2 标段名称: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标段名称: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申请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7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8月02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2年07月28日 00时00分 起至2022年08月04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略阳县现代中药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12日 10时0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D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并且完善,否则后果自负。
9.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阳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民乐商场7楼 | 地址: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魏先生 |
电话: | 0916-4833030 | 电话: | 0916-5374353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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