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4-04-01-2284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山市场商业综合体升级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山市场商业综合体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花山市场商业综合体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与菊花石大道(G106国道)交叉口西南角(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主要对外立面、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及结构加固等安装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产权建筑面积15968.4平方米,占地面积6205.83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为花山市场主楼,含主楼外广场重新规划停车区域,灵活搭配临摆区。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的总工期暂定为270日历天,暂定从2024年9月15日开始(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至2025年6月12日竣工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54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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