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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22线饶平县新圩路口至联饶下饶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5-06-14

省道S222线饶平县新圩路口至联饶下饶段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2线饶平县新圩路口至联饶下饶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已由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潮交规函〔2024〕142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潮交基函〔2025〕7号批复,项目代码:2409-445122-18-02-434081,项目业主为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饶平县新圩镇、联饶镇。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22线新圩路口,线路整体由北向南延伸,终点位于省道S222线联饶镇下饶村路口,路线全长7.132公里。本项目为路面改造工程,保持旧路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主要对旧路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砼罩面,同步完善沿线路肩硬化、排水、安防设施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145.0198万元,其中:建安费4550.945万元。

2.1.3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按恒津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省道S222线饶平县新圩路口至联饶下饶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县财政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1.4 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或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5最高投标限价为:44135517.00元(其中暂估价:744445.00元)。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类别1个标段。

标段类别标段起讫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备 注
G类路面工程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起点桩号 K183+562,终点桩号K190+6947.132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本招标公告2.1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提疑时间)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答疑时间(详见招标详细信息-项目答疑)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书在潮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答疑书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书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09时30分。

5.5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czggzy.com)。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word或excel或pdf格式拷贝至U盘或光盘中)一套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八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交通大楼3楼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 楼
邮政编码:515700邮政编码:510000
电子邮件:446188917@qq.com电子邮件:djdzhiwei@126.com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林工、郑工
电话:0768-7806576电话:0754-88999893、88999890
传真:0768-7806576传真:0754-88781987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768-7801716

传真:0768-7801716

通信地址: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515700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二: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一年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2023年)数据计算得出。

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完成类似工程至少 1 个标段(其中有一个标段里程7.132km),且累计里程15km。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注: 1、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3、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一级或以上)公路施工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注:1、信用等级类别应与招标的标段类别对应。

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在 岗 要 求
项目经理1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 12 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 12 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注:1、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质检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 天的按1 个月计,不足15 天部分不计。岗位工作经历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个人业绩的在岗起始日期和在岗截止日期所载内容为准。

2、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人员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如无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信息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1)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应附上述网站查询页面(含初始注册信息、变更注册信息及增项注册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2)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应可在交通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投标人应附上述网站查询页面(注册证书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网页打印件。

(3)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还需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4、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桥、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职称。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 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 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 (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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