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选址工作导则》省地方标准研制项目采购服务
2.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3. 项目最高控制价:8万元
4. 投标保证金:0元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履行完毕
6. 确定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
二、工作内容
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完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选址工作导则》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调研。中标之日起1个月内,投标单位需在福建省内开展不少于12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调研工作,其中,南平市4个,福建省内其他设区市各1个。每个项目需提供调研材料包括:①项目简介;②项目选址意见函(或规划意见函);③项目勘测图;④项目所在地详细规划图。
2.标准起草。中标之日起2个月内,结合福建省特殊地理条件,起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选址工作导则》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梳理国家与福建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规划用地政策核心要求,识别现行政策在选址环节的结合点。②构建不同类别农村产业项目(加工型/农旅型/接二连三型/全产业链型等)与土地用途的匹配关系,初步建立县域范围的选址布局规则。③量化三条控制线的选址规则,制定坡度、退距(交通/水系/电力)等避让要求。④设定不同类别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
4.征求意见。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使用单位的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和处理征求回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标准文本。反馈单位不少于30家。
5.专家研讨会。中标之日起4个月内,在福州组织召开业内专家研讨会,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专家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参与研讨的专家需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内,5名。
6.专家审查会。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在福州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
7.标准报批。中标之日起8个月内,汇总整理报批材料,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报批。
上述工作内容纳入合同。中标单位按时完成上述事项,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将在1项目调研阶段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在本标准取得批准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若中标单位未按时完成上述事项,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需向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中标单位不得参与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有关业务工作。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具备研制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能力。
四、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投标文件》原件1份(含《资格审查申请函》《投标函》《报价单》《承诺书》)。
2.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①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应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若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单位需提供2项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研制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递。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文件投递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 2025 年12月9日下午17:30 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翠屏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层228室,逾期未送达的、未密封的将不予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翠屏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层228室。
邮编:3542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9541821
附件:投标文件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选址工作导则》省地方标准研制项目采购服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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