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机坪保障部机坪特种车辆互援服务 。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727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采购深圳机场内南航特种车与深圳机场特种车互援服务,拟签订协议期1年,项目预算2000万元/1年。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总价限价 |
(单位:年)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1 | 机坪保障部机坪特种车辆互援服务 | 1 | 2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坪保障部机坪特种车辆互援服务 | 深圳机场区域 | 1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直接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2.1 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将直接采购文件发给供应商。
2.2 发送直接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1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