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丰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已完成 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为该项目发布如下资格预审公告,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 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人承担丰台创新中心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丰台创新中心35、36 号项目地上区域十六栋楼宇(不含9#楼38,740平方米)、地下区域(含能源中心、数据中心、配电室、中控室、停车场等)及附属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上房屋共用部位及为维持本项目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地上地下设施。
物业服务暂定内容包含:
(1)对于自持楼宇,物业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园区红线范围内,各独立楼座外部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主要有:园区围墙、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园区照明、园区公共给排水设施、园区总供电设备、园区消防和安防系统、垃圾中转站、能源中心、数据中心、燃气调压站、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各独立楼座土建结构、各独立楼座外墙立面(含门窗)、各独立楼座楼顶及防水设施、各独立楼座外立面及楼顶的泛光照明和户外广告等。楼座内部设施包括:电梯、给排水设施、供配电系统等;
(2)对于售出楼宇,由物业单位会同各楼宇内部服务单位,设定合理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各楼宇内部服务单位负责的范围包括:各独立楼座内部非公共设施和设备。主要有:空调系统、楼内照明、给排水设施、装修装饰、分配电系统(强电竖井门外)、分综合布线系统(弱电竖井门外)、 办公设施设备,内部服务:绿化租摆、保洁、保安、接待/会服等;
(3)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房顶、外墙面、玻璃幕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门厅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公用面积和部位;
(4)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污水管、共用照明、通讯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等所有机电及弱电系统;
(5)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6)公用绿地、花木、照明灯、建筑雕塑、广告标识系统、导视系统等的保养和管理;
(7)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包括各类出租的经营面积,如零售、餐饮、文化、运动场馆等商业区域;
(8)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管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外墙面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9)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有序收费管理;
(10)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客户装饰装修工程方案的初步审验工作,以及为客户装饰装修工程向政府相关主 管部门的申报提供必要支持,包括提供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12)消防服务,包括项目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13)制定预防火、防汛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4)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与要求,负责对本项目加强服务管理,落实防疫政策,进行公共区域的消杀防控等工作;
(15) 从使用、维修、管理、安全、环保及保洁等不同角度,对使用的机电系统、空调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及自控系 统进行运行调整;
(16)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维修档案及各类资料等;
(17)负责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18)负责向租户收取下列费用: ①物业服务费、押金及工程维修费等; ②代收代缴的能源费(水、电)等费用; ③其他相关的合理费用(加时空调费、车位管理费 等);
(19)负责开展各类入园企业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管家制度,搭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在入驻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整合各类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20)配合开展各类产业招商运营服务工作,结合项目写字楼的出售及租赁工作,建立招商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活动等;
(21)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2.3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拟定服务周期两年,合同采用1+1的方式。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合同履约审核,如未能达到的相应要求(如客户满意度、设备完好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提前解约。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物业服务费收费方式:酬金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的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内容的企业。
3.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五年(2017-2021)财务状况不亏损。
3.3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近5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2019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公建类(非住宅、办公楼、产业园、科技园、商场、商圈、博物馆等;公园类除外)全委物业服务案例。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购买等合法方式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3.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报名家数不足 9 家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
5.3发售资格预审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经办人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详见《关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说明》。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2年 11 月 24 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1 月 24 日16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10A房间 。
6.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3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丰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资本大
10号院9号楼 厦
邮 编:100070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魏志平、刘楚格、焦楚越、吕超、李喆、吴君华
电 话: 010-63716927 电 话:010-62108094、6195406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eizhiping@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2022 年11 月 11 日
《公告附件》:关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说明
步骤一: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申请人注册。
步骤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按照资格预审公告中的要求上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
步骤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选择支付方式:线上支付;费用包括支付给中招国际招标公司的标书款(金额为800元)和支付给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下载服务费(金额为200元)。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具,文件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申请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
1.潜在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资料审核及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应及时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潜在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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