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辛庄八号路(辛庄二号路-长兴路)市政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辛庄八号路(辛庄二号路-长兴路)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丰台发改(核)〔2023]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峪盛政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私(民)营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全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宫镇太子峪村,南起长兴路,北至辛庄二号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等级为干线、支线管径为D500-D1200毫米的雨水管;新建管径为D400毫米的污水管道,总长679.2米;新建管径为DN400毫米的供水管道总长377米。  合同估算价  497.73243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辛庄八号路(辛庄二号路-长兴路) 供水管道工程和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其中包含新建等级为干线、支线管径为D500-D1200毫米的雨水管;新建管径为D400毫米的污水管道,总长679.2米;新建管径为DN400毫米的供水管道总长377米。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已竣工合同金额45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建设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4.2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峪盛政通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丰台区太子峪村68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  |  
  |  联 系 人: 王金松  |   联 系 人: 方瀚琪  |  
  |  电 话: 010-60936315  |   电 话: 13811658033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