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太仓恒颂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6GB0202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恒颂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恒颂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6GB0202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凤莲路南、四通北路西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18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5871平方米,新建住宅用房及配套用房。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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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1879平方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9000m2及以上的住宅类工程(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01-31 到 2024-02-07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在职员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近3个月(2023年10月- 2023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CA数字证书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上述材料进行核验。(2)资格预审开标会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预审室。(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0月- 2023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 )23 号)文件。(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7)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8)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9)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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